设为首页 | 白石会员 | 加入收藏
您当前位置:首页 >> 相关术语

焦炭交易交割

发布日期:2016-02-29

标准合约

交易品种 冶金焦炭
交易单位 100吨/手
报价单位 元(人民币)/吨
最小变动价位 1元/吨
涨跌停板幅度 上一交易日结算价的4%
合约月份 1,2,3,4,5,6,7,8,9,10,11,12月
交易时间 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3:30~15:00,以及交易所公布的其他时间
最后交易日 合约月份第10个交易日
最后交割日 最后交易日后第2个交易日
交割等级 大连商品交易所焦炭交割质量标准
交割地点 大连商品交易所焦炭指定交割仓库
最低交易保证金 合约价值的5% 
交割方式 实物交割
交易代码 J
上市交易所 大连商品交易所



















标准品

指标 质量标准(%)
灰分Ad ≤12.5
硫分St,d ≤0.65
抗碎强度M40 ≥82
耐磨强度M10 ≤7.5
反应性CRI ≤28
反应后强度CSR ≥62
挥发分Vdaf ≤1.5
焦末(<25mm)含量 入库≤5.0 出库≤7.0
粒度(≥25mm) 入库≥95.0 出库≥93.0













替代品质量差异与升贴水

指标 允许范围(%) 升贴水(元/吨)
灰分Ad >12.5且≤13.0 每增加0.1%,扣价3
>13.0且≤13.5 每增加0.1%,扣价5
>13.5且≤14.0 每增加0.1%,扣价10
硫分St,d >0.65且≤0.70 每增加0.01%,扣价3
>0.70且≤0.75 每增加0.01%,扣价5
>0.75且≤0.80 每增加0.01%,扣价10
反应后强度CSR ≥55且<62 出现任一项扣价50;
反应性CRI >28且≤32 出现多项不累扣
抗碎强度M40 ≥78且<82
耐磨强度M10 >7.5且≤8.5
水分 水分Mt要求≤5.0%。水分含量大于5.0%的,按超过部分四舍五入至小数点后一位扣重(例如,实测水分为6.32%,扣重1.3%
焦末含量 出库时,焦末含量或粒度不符合标准品质量要求的出库标准的,对超过焦末含量标准或不足粒度标准的部分四舍五入至小数点后一位,指定交割仓库应当按照出库完成前一交易日最近月份焦炭合约结算价计算补偿金额(例如,焦末含量出库标准为不超过7%,实测为8.23%,四舍五入至小数点后一位,补偿金额为对应货物货款的1.2%)。





















费用与单位

交易指令每次最大下单量 500手
最小交割单位 焦炭合约交割单位为1000吨。
交割手续费 焦炭交割手续费为1元/吨。
仓储费 焦炭仓储费收取标准为1元/吨天。
检验费 焦炭检验费由货主与指定质检机构协商,最小检验批次为3000吨。
出入库费 实行最高限价










限仓制度

品种 合约单边持仓规模(手) 期货公司会员
焦炭 单边持仓≤50,000 不限仓
单边持仓>50,000 单边持仓×25%
一般月份非期货公司会员和客户持仓限额 非期货公司会员和客户
品种 合约单边持仓规模 非期货公司会员 客户
焦炭 单边持仓≤50,000 2,400 2,400
单边持仓>50,000 2,400 2,400
交割月份前一个月第十个交易日至交割月期间非期货公司会员和客户持仓限额
品种 合约单边持仓规模 非期货公司会员 客户
焦炭 交割月前一个月第十个交易日起 900 900
交割月份 300 300












焦炭、铁矿石标准仓单在每年的3月份最后一个工作日之前必须进行标准仓单注销。


焦炭合约进入交割月份前一个月和进入交割月期间,其持仓限额为:         (单位:手)
交易时间段 非期货公司会员 客户 期货公司会员
一般月份 2400 2400 25%*N(N>5万手)
交割月前一个月第一个交易日起 900 900 25%*N(N>5万手)
交割月份 300 300 25%*N(N>5万手)
进入交割月份,个人客户不得持有交割月份合约持仓。









保证金制度

交易时间段 交易保证金(元/手)
交割月份前一个月第一个交易日 合约价值的10%
交割月份前一个月第六个交易日 合约价值的15%
交割月份前一个月第十一个交易日 合约价值的20%
交割月份前一个月第十六个交易日 合约价值的25%
交割月份第一个交易日 合约价值的30%

    










合约月份双边持仓总量(N) 交易保证金(元/手)
N ≤25万手 合约价值的5%
25万手≤30万手 合约价值的8%
30万手 合约价值的9%
35万手 合约价值的10%

  







对同时满足本办法有关调整涨跌停板幅度规定的合约,其涨跌停板幅度按照规定涨跌停板幅度数值中的较大值确定。


大连商品交易所焦炭指定交割仓库名录

大连商品交易所焦炭指定交割仓库名录
序号 交割仓库名称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装运站/港 交割专区 基准库/非基准库 与基准库升贴水(元/吨)
1 天津港散货交易市场有限责任公司 天津港散货物流中心金岸2道481号 300452 李昊 13389953530        022-25703893  铁路:东大沽站 天津港港区 基准库 0
船舶:天津港码头
2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 连云港市连云区鑫港大厦2220室 222042 李平 0518-82389267 铁路:连云港东站 连云港港区 基准库 0
13605132219 船舶:连云港码头
3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日照海滨五路南首 276826 许崇国 0633-8383622      0633-7381891(F) 铁路:日照站      船舶:日照港码头 日照港港区 基准库 0
4 中钢国际货运有限公司 天津开发区第三大街51号滨海金融街西区W5-C1-5 300457 吴钧 022-66283564 18622191909 铁路:东大沽站 中钢货运天津港库区 基准库 0
船舶:天津港码头
大连商品交易所焦炭指定交割仓库名录(厂库)
序号 交割厂库名称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装运站/港 标准仓单最大量(吨) 日发货速度(吨/天) 基准库/非基准库 与基准库升贴水(元/吨)
1 河北旭阳焦化有限公司 河北省定州市定曲路 73000 阮祥辉 0312-5533965/5538420 0312-55333999(F) 13785219887 铁路:定州站 54000 3600 基准库 0
2 唐山佳华煤化工有限公司 河北省唐山市海港开发区1号路南 63611 侯杰 0315-2923416(F)  13663297139 铁路:京唐港海港站 72000 4800 基准库 0
船舶:唐山港码头
3 青岛钢铁集团兖州焦化厂 山东省兖州市金谷路99号 272117 种法栋 0537-3412326 15563736128 铁路:兖州站        船舶:济宁港码头 22500 1500 基准库 0
4 山西美锦煤炭气化股份有限公司 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92号同巨大酒店12层 30002 朱庆华 0351-4236095     0351-4236092(F) 13663516797 铁路:清徐站 66000 4400 非基准库 -200
5 山西宏安焦化科技有限公司 山西省太原市平阳路126号安泰大厦20层 30006 贺喜斌 0351-7658007     0351-7658122(F) 铁路:义安站 24000 1600 非基准库 -200
13753158355

        1、货主应当在入库前3个自然日之前,将到货方式、到货数量、到货时间通知指定质检机构,并在委托质检协议中列明。委托质检协议中还应当明确昼夜作业费用、货主通知指定质检机构焦炭入库的方式、检验数量、出具检验报告的时间以及因指定质检机构未及时到场给货主造成损失的责任承担等内容。


      2、焦炭抽样应当在入库堆垛时的焦炭流中进行。最小抽样数量为3000吨,不足3000吨的按照3000吨计算费用。
      3、焦炭检重以地磅或轨道衡计量为准。指定交割仓库根据交易所指定的质检机构出具的焦炭水分检验结果,按照焦炭合约的规定对重量进行折算,并以此作为出具仓单的依据。
      4、交易所指定的质检机构完成入库焦炭质量检验后,应当出具检验报告正本一份,副本三份,并将正本提交货主,向交易所和指定交割仓库分别提交副本一份。
      5、焦炭出库时,指定交割仓库应当向货主出具由指定交割仓库检验的水分实测结果,并出示仓单注册时的质量检验报告。
      6、指定交割仓库按照水分实测结果和《大连商品交易所焦炭交割质量标准(F/DCE J001-2011)》规定,折算成出库重量后足量发货。
      7、指定交割仓库可以依据仓单注册时的质量检验报告与客户结算质量升贴水,也可以经双方协商抽样、留样,在出库后的15日内双方对焦炭质量无异议的,依据仓单注册时的质量检验报告与客户结算质量升贴水;一方或双方对焦炭质量有异议的,以此样品检验结果作为与客户结算质量升贴水的依据。



版权所有 © 2011 白石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沪ICP备11015499号-1号    人才招聘 | 联系我们 | 责任免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