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合约 | |
交易品种 | 棉花 |
交易单位 | 5吨/手(公定重量) |
报价单位 | 元(人民币)/吨 |
最小变动价位 | 5元/吨 |
每日价格最大波动限制 | 上一交易日结算价±4% 及《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易风险控制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
合约交割月份 | 1、3、5、7、9、11月 |
交易时间 | 星期一至星期五(北京时间 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 下午:1:30—3:00 |
最后交易日 | 合约交割月份的第10个交易日 |
最后交割日 | 合约交割月份的第12个交易日 |
交割品级 | 基准交割品:符合GB1103.1-2012《棉花 第1部分:锯齿加工细绒棉》规定的3128B级,且长度整齐度为U3档,断裂比强度为S3档,轧工质量为P2档的国产棉花。替代品详见交易所交割细则。替代品升贴水见交易所公告 |
交割地点 | 交易所指定棉花交割仓库 |
最低交易保证金 | 合约价值的5% |
交割方式 | 实物交割 |
交易代码 | CF |
上市交易所 | 郑州商品交易所 |
交割仓库
交割库
河南国储
南阳仓储
豫棉物流
衡水棉麻
菏泽棉麻
中棉徐州
湖北银丰
芜湖棉麻
山东禹城
中棉绍兴
南通棉麻
山东棉麻
滨州中纺银泰
江苏协丰
中棉盐城
连云港新苏豫
湖北三三八处
湖南银华
中转库
新疆农资集团北疆农佳乐有限责任公司
石河子天银物流有限公司
库尔勒银星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交割检验机构及费用
序号
项 目
试验方法
费用(元)
1
外观
目测
100
2
酸值,mgKOH/g
SH/T1612.2
200
3
对羧基苯甲醛mg/kg
SH/T1612.7(仲裁法),SH/T1687
300
4
灰分,mg/kg
GB/T 7531
300
5
总重金属(钼铬镍钴锰钛铁),mg/kg
SH/T1612.3 SH/T1612.5
700
6
铁,mg/kg
SH/T1612.3
200
7
水分,%(质量分数)
SH/T1612.4
300
8
5g/100mL DMF色度,铂钴色号
GB/T 3143
200
9
对甲基苯甲酸,mg/kg
SH/T1612.7(仲裁法)、SH/T1687
300
10
品名
GB/T6040-2002
300
1、1-9项指标全检的,费用为2100元/样;分项目检验的,按单项标价收费。
2、委托指定质检机构扦样的,扦样费用为2000元/样,交通费另计。(每样550吨)
限仓及保证金收取
交割月前一个月份
品 种
一般月份
上旬
中旬
下旬
交割月份
普麦、强麦、菜油、早籼稻、晚籼稻、粳稻、甲醇(MA)、硅铁、锰硅
5%
5%
10%
15%
20%
白糖、PTA、甲醇(ME)、玻璃
6%
6%
10%
15%
20%
一号棉、菜籽、菜粕
5%
5%
15%
25%
30%
动力煤
5%
5%
5%
10%
20%
连续四个交易日(即D1、D2、D3、D4 交易日)累计涨(跌)幅(N)达到期货合约规定涨(跌)幅的3
倍或者连续五个交易日(即D1、D2、D3、D4、D5 交易日)累计涨(跌)幅(N)达到期货合约规定涨(跌)幅的3.5
倍的,交易所有权提高交易保证金标准;提高交易保证金标准的幅度不高于期货合约当时适用的交易保证金标准的3 倍。
品种
客户最大单边持仓(手)
一般月份
交割月前一个月份
交割月份
上旬
中旬
下旬
普麦
2000
2000
1000
600
200
强麦
2500
2500
1200
600
300
一号棉
15000
15000
4500
2000
400
白糖
15000
15000
6000
3000
500
PTA
15000
15000
8000
3000
3000
菜油
10000
10000
3000
2000
1000
早籼稻
7500
7500
1600
800
400
甲醇ME
1000
1000
500
300
100
甲醇MA
5000
5000
2500
1500
500
玻璃
5000
5000
1200
900
300
菜籽
10000
10000
2000
1000
500
菜粕
10000
10000
4000
2000
800
动力煤
60000
60000
30000
10000
2000
粳稻
20000
20000
8000
3000
500
晚籼稻
20000
20000
8000
3000
500
硅铁
15000
15000
10000
5000
1000
锰铁
30000
30000
20000
10000
2000
品种
非期货公司会员最大单边持仓(手)
一般月份
交割月前一个月份
交割月份
上旬
中旬
下旬
普麦
2000
2000
1000
600
200
强麦
2500
2500
1200
600
300
一号棉
30000
30000
7500
3800
800
白糖
30000
30000
10000
5000
1000
PTA
30000
30000
10000
8000
3000
菜油
10000
10000
3000
2000
1000
早籼稻
7500
7500
1600
800
400
甲醇ME
1000
1000
500
300
100
甲醇MA
5000
5000
2500
1500
500
玻璃
5000
5000
1200
900
300
菜籽
10000
10000
2000
1000
500
菜粕
10000
10000
4000
2000
800
动力煤
60000
60000
30000
10000
2000
粳稻
20000
20000
8000
3000
500
晚籼稻
20000
20000
8000
3000
500
硅铁
15000
15000
10000
5000
1000
锰铁
30000
30000
20000
10000
2000
涨跌停板制度
新期货合约上市当日,涨跌停板幅度为期货合约实际执行的涨跌停板幅度的2 倍。
某期货合约在某一交易日(该交易日称为D1 交易日,以下几个交易日分别称为D2、D3、D4
交易日)出现单边市的,D1 交易日结算时和D2 交易日该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为9%;D2 交易日该期货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为7%。D2
交易日该期货合约未出现同方向单边市的,当日结算时交易保证金标准恢复到调整前水平;D3 交易日涨跌停板幅度恢复到调整前水平。D2
交易日出现同方向单边市的,当日结算时和D3 交易日该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为12%;D3 交易日涨跌停板幅度为10%。
D3 交易日该期货合约未出现同方向单边市的,当日结算时交易保证金标准恢复到调整前水平;D4
交易日涨跌停板幅度恢复到调整前水平。D3 交易日该期货合约仍出现同方向单边市的(即连续三个交易日出现同方向单边市),D4 交易日该期货合约暂停交易一天。
入库规定
中转仓单对应的货物从中转仓库运至仓库转为标准仓单前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仓库不得将其转存为期货交割商品,并应及时通知会员或者客户:
(一)棉包存在严重污染、水渍,发现火烧、霉变,有异味或者包装不完整等情况的; (二)崩包率大于5%的; (三)棉花质量指标不符合仓单注销出库规定的;
(四)因自然变异而导致棉花颜色级指标达到或超出仓单注销出库规定80%的;
(五)中转仓单从中转仓库出库之日起,到运至仓库之日止,汽车运输超过10天或者铁路运输超过25天的;出现不可抗力情况的除外。
各品种标准仓单、中转仓单有效期分如下:
一号棉:N年生产的棉花注册的标准仓单、中转仓单,有效期至N+2年3月的最后一个工作日。
因自然变异造成颜色级Rd值降低但并未超过3.9%或者+b值增加但并未超过2.7的,由买方客户承担。仓库或中转仓库承担变异超过前述规定部分的颜色级差价,差价的计算根据交易所公告的颜色级之间升贴水标准执行。
中转仓单对应的货物从中转仓库运至仓库出现亏重的,仍可正常办理出库手续,买方客户不得拒绝接货。亏重在1.3%及以内的,由买方客户承担;亏重超过1.3%的,由最初的中转仓单持有人按最近交割月最高交割结算价对买方客户进行补偿,补偿不足部分由注册该中转仓单的中转仓库按最近交割月最高交割结算价补偿。
自新年度(每年九月一日)起,交易所开始接受新年度一号棉的报验申请。
棉花入库时,仓库按《入库通知单》、原验证书和码单接收棉花。
棉花重量和质量检验实行公证检验制度。按照棉花国家标准(GB1103-2007)和《期货交割棉公证检验实施办法(试行)》执行。
入库棉花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棉花包装 》(GB6975-2007)规定的Ⅰ型号棉包(227±10
公斤),且须附有检验证书及原码单。
一号棉入库过程中和仓单注册前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交割仓库应当拒绝转存为期货交割商品,并及时通知会员或者货主:(一)掺杂使假的;(二)不符合GB1103.1-2012组批规则的;(三)棉包出现严重污染、水渍,发现火烧、霉变等,或者有异味的以及包装不完整的;(四)未经检验,棉包标志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五)崩包率大于5%的;(六)非本棉花年度生产的;(七)单包回潮率大于10%的;采用塑料套包法包装的,一批棉花中单包回潮率超过9%,或者按批计算的平均回潮率超过8.5%的;(八)经检验发现颜色级有51、32、13、23、33、14、24,长度有小于27毫米,长度整齐度有U5档,马克隆值有C级C1档,断裂比强度有S5档的棉花;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产加工的棉花用于期货交割时,升水200元/吨,升水随货款一并结算。
棉花可替代交割品升贴水(2015/16年实施)
指标
升水替代品(元/吨)
基准品
贴水替代品
颜色级
11
21
31
41
12
22
升贴水
400
300
0
-400
-200
-500
长度MM
≥30
29
28
27
升贴水
300
150
0
-300
马克隆值
A
B(B1、B2)
C2
升贴水
100
0
-200
断裂比强度
S1
S2
S3
S4
升贴水
400
200
0
-400
长度整齐度
U1
U2
U3
U4
升贴水
300
150
0
-300
轧工质量
P1
P2
P3
升贴水
100
0
-300
异性纤维
/
发现未超1包
发现超过1包,每多发现1包增加贴水
升贴水
/
0
-200
棉花可替代交割品升贴水(2013/14年实施)
指标
升水替代品(元/吨)
基准品
贴水替代品
颜色级
11
21
31
41
12
22
升贴水
600
300
0
-500
-100
-700
长度MM
≥30
29
28
27
升贴水
200
100
0
-200
马克隆值
A
B(B1、B2)
C2
升贴水
100
0
-100
断裂比强度
S1
S2
S3
S4
升贴水
200
100
0
-100
长度整齐度
U1
U2
U3
U4
升贴水
100
50
0
-200
轧工质量
P1
P2
P3
升贴水
50
0
-200
异性纤维
/
发现未超1包
发现超过1包,每多发现1包增加贴水
升贴水
/
0
-200
棉花的交割
棉花的交割方式
仓库交割(中转库2015年11月18日启用,但不能交割)
交割单位
一号棉交割单位:185 包±5
包(227±10 公斤/包),对应8 手期货合约。
对应价格
PTA、甲醇期货合约的交割基准价为该期货合约的基准交割品在基准仓库出库时的汽车板交货的含税价格。
配对流程
(非最后交易日)
(一)自进入交割月第一个交易日起至最后交易日的前一交易日,持有交割月合约、标准仓单或车(船)板交割货物的卖方会员可在每个交易日下午2
时30
分之前,通过会员服务系统提出交割申请。卖方提出标准仓单交割申请时,应同时提交相应的标准仓单信息;卖方提出车(船)板交割申请时,应同时提交相应的拟交割货物信息。普麦、菜籽车(船)板信息包括:品种、等级、数量、生产年度、交割计价点、货物存放地点等;动力煤车(船)板信息包括:交割数量、交割地点(具体到港口某公司)、收到基低位发热量、干燥基高位发热量、干燥基全硫、干燥基挥发分、全水分、干燥基灰分、灰熔点、煤种(如为混煤则须注明掺混煤种)、产地以及该批动力煤的检测报告等。
(二)买方会员在会员服务系统响应卖方会员的交割申请。买方会员响应的,即视为确认,买卖双方均不得撤销。未得到买方会员响应的,卖方会员可于申请当日下午2
时30 分之前撤销交割申请;没有撤销的,由计算机系统判为作废。
(三)当日闭市后,交易所按确认结果进行配对(即配对日)。
配对流程
(最后交易日/配对日)
(一)当日下午,不再进行交易。闭市后,同一会员同一交易编码客户所持有的该交割月买卖持仓相对应部分由计算机自动平仓,平仓价按当日结算价计算。其他未平仓合约,一律视为交割合约。
(二)当日下午1
时30 分之前,卖方应提出交割申请,提交车(船)板交割货物信息。卖方应主动公布用于交割的仓单信息,未主动公布的,交易所于下午1 时30
分公布卖方相应品种所有有效标准仓单信息供买方挑选;买方挑选卖方标准仓单的总数量不超过卖方该合约的持仓量。卖方未提出车(船)板交割申请及未提交车(船)板交割货物信息的,交易所按标准仓单交割对待。
(三)当日下午1 时30 分到2 时30
分,买方根据卖方提交的仓单信息或车(船)板交割的货物信息,自主选择并确认。卖方提出的、但未被买方选中的车(船)板交割申请,仍然按照车(船)板交割方式进行配对。
(四)当日闭市后,交易所按确认结果进行配对;其他仍未配对的持仓,由计算机按先车(船)板后仓单,再按数量取整、最少配对数原则予以配对(即配对日)。
配对后保证金
配对后,标准仓单交割的,卖方相应的标准仓单予以冻结,相应的交易保证金予以释放。车(船)板交割的,卖方交易保证金不予释放。
交割确认日(配对日后一交易日)
配对日后的下一交易日(即通知日),买卖双方通过交易所会员服务系统确认《交割通知单》。会员未收到《交割通知单》或者对《交割通知单》有异议的,应在通知日下午5
时之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交易所;规定时间内没有提出异议的,视为对《交割通知单》的认可。
交割日(配对日后一交易日)
(一)通知日后的下一交易日(即交割日)上午9
时之前,买方会员应当将尚欠货款划入交易所账户,卖方会员应当持有可流通的标准仓单。交易所结算部门为买卖双方办理交割结算手续,买卖双方在《交割通知单》注明的时间通过交易所会员服务系统查收交割结算结果,同时,买方会员把客户名称和税务登记证号等事项提供给卖方会员。
(二)交易所收取买方会员全额货款后,于交割日将全额货款的80%划转给卖方会员,同时将卖方会员的仓单交付买方会员。余款在买方会员确认收到卖方会员转交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时结清。对发票的传递、余款的结算,会员均应按本细则规定办理。
交割结算价
交割结算价为期货合约配对日前10 个交易日(含配
对日)交易结算价的算术平均价。
增值税发票
配对日后的一个工作日内,买方应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将开具增值税发票所需的具体信息通知卖方。标准仓单交割的,自交割日(不含该日)起7 个交易日内,卖方应当提交增值税专用(普通)发票。延迟1
至10 日(公历日)的,卖方会员应当每天支付货款金额0.5‰的滞纳金;超过10
日(公历日)仍未提供增值税专用(普通)发票的,视为拒绝提供增值税专用(普通)发票,卖方会员应当按货款金额的规定比例支付违约金。普麦、强麦、菜籽、菜油、菜粕、棉花、早籼稻、晚籼稻、粳稻的违约金比例为13%;白糖、PTA、甲醇、玻璃、动力煤、硅铁、锰硅的违约金比例为17%。滞纳金或者违约金从货款余额中扣除,补偿给买方会员,剩余货款属于卖方会员。卖方会员先行支付滞纳金或者违约金后,有权向客户追偿。
增值税发票确认
买方会员应在收到卖方会员转交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两个工作日内(含该日),对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确认。买方会员应在收到卖方会员转交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两个工作日内(含该日),对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确认。买方会员应在收到卖方会员转交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两个工作日内(含该日),对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确认。
期转现流程
(一)期货合约自上市之日起到该合约最后交易日期间,均可进行期转现,最后交易日下午不交易的品种,交易所当日不办理相应的期转现业务;
(二)买卖双方可以通过交易所会员服务系统发布期转现意向。持有同一交割月份合约的买卖双方达成协议后,在每个交易日的下午2
时30 分之前向交易所提交期转现申请;
(三)交易所批准后,期转现的买卖双方持有的期货持仓,由交易所在审批日的下午闭市之后,按买卖双方达成的平仓价格平仓。买卖双方达成的平仓价格应当在审批日合约价格限制的范围内;
(四)用标准仓单进行期转现,可由交易所进行货款划转;
1.买方提交期转现申请前应当有20%以上的货款,货款不足的不予批准或者办理。
2.期转现申请批准后的下一交易日,交易所为平仓成功的期转现买卖双方办理仓单过户。货款的划转参照本细则有关规定执行。
3.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卖方客户向买方客户按照双方商定的交货价格开具,具体办法按照本细则有关规定执行。
4.买卖双方的相应持仓平仓后,办理标准仓单过户手续时,卖方未能如数交付标准仓单或者买方未能如数解付货款的,由交易所按照买卖双方达成的交货价格代扣违约方违约部分20%的违约金支付给守约方。
(五)非标准仓单的期转现,货款划转方式由双方协商确定。
1.买卖双方应当提供相关现货买卖协议。
2.货物交收和货款划转由买卖双方自行协商确定,由此产生的纠纷自行解决,交易所不承担责任。
交割费用管理
卖方承担
强麦、一号棉、白糖、早籼稻、晚籼稻、粳稻运达仓库指定货位前的一切费用由卖方客户承担
仓单普麦、PTA、菜油、仓单菜籽、菜粕、甲醇、硅铁、锰硅运达仓库指定货位前的一切费用和货物装到汽车板(菜油包括火车、轮船,普麦包括轮船)的出库费用
自标准仓单注册之日起至交易所开出《提货通知单》前一日止,交易所代交割仓库或厂库收取仓储费,交易所在每月第一个交易日按月计算划转上个月发生的仓储费;交易所代收之外的费用,仓库或厂库直接向货主收取。
买方承担
强麦、一号棉、白糖、早籼稻、晚籼稻、粳稻从指定货位到装上车、船(汽车、火车、轮船)板的费用由买方客户承担。
仓单普麦、PTA、菜油、仓单菜籽、菜粕、甲醇、硅铁、锰硅货物出库装到汽车板(菜油包括火车、轮船,普麦包括轮船)后的一切费用
仓库承担
仓单普麦、仓单菜籽、菜油、菜粕、早籼稻、晚籼稻、粳稻入库检验费用由交割仓库承担,其他品种的入库检验费由卖方货主承担。
违约行为与管理
违约行为
(一)规定期限内,卖方未能如数交付标准仓单的或未能如数交付实物的;
(二)规定期限内,买方未能如数解付货款的;
(三)车(船)板卖方交割的货物质量不符合交割质量规定的;
(四)交易所认定的其他违约行为。
一号棉、菜粕
计算一号棉、菜粕的买方交割违约合约数量时,交易所应对违约部分预扣合约价值30%的违约金和赔偿金。计算买、卖方交割违约合约数量的公式为:
(一)卖方交割违约合约数量(手)=[应交标准仓单数量(张)-已交标准仓单数量(张)]×交割单位÷交易单位
(二)买方交割违约合约数量(手)=(应交货款 -已交货款)÷(1-30%)÷(交割结算价+包装物单价)÷交易单位
普麦、菜籽、动力煤、一号棉、菜粕、晚籼稻、粳稻、硅铁、
锰硅之外品种
普麦、菜籽、动力煤、一号棉、菜粕、晚籼稻、粳稻、硅铁、锰硅之外品种的买方交割违约合约数量时,交易所应对违约部分预扣合约价值20%的违约金和赔偿金。计算买、卖方交割违约合约数量的公式为:
(一)卖方交割违约合约数量(手)=[应交标准仓单数量(张)-已交标准仓单数量(张)]×交割单位÷交易单位
(二)买方交割违约合约数量(手)=(应交货款 -已交货款)÷(1-20%)÷(交割结算价+包装物单价)÷交易单位
违约提示
普麦、菜籽、动力煤、晚籼稻、粳稻、硅铁、锰硅之外品种发生交割违约的,交易所于违约发生当日上午9
时30 分以前通知违约方和对应的守约方。守约方应当在当日上午10 时30
分以前将终止交割或者继续交割的选择意向书面递交交易所。逾期未递交选择意向的,交易所按终止交割处理。
普麦、菜籽、动力煤、晚籼稻、粳稻、硅铁、锰硅之外品种违约赔付
(一)由违约方支付违约部分合约价值(按交割结算价计算)10%的违约金。违约金支付后,根据违约主体的不同另行处理。
(二)卖方交割违约买方可作如下一项选择:
1、终止交割: 交易所退还买方货款;
2、继续交割:交易所在认定卖方违约的下一交易日发布标准仓单征购公告,并在7
个交易日内组织征购。征购成功,交易所支付给买方标准仓单;征购失败,卖方支付给买方违约部分(此处指征购失败部分)合约价值10%的赔偿金,交易所退还买方交割货款后终止交割。卖方承担因征购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和费用。
(三)买方违约的,卖方可作如下的一项选择:
1、终止交割:交易所退还卖方标准仓单;
2、继续交割: 交易所在认定买方违约的下一交易日发布标准仓单竞卖公告,并在7
个交易日内组织竞卖。竞卖成功,交易所支付给卖方交割货款;竞卖失败,买方支付给卖方违约部分(此处指竞卖失败部分)合约价值10%的赔偿金,交易所退还卖方标准仓单后终止交割。买方承担因竞卖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和费用。
征购价的规定
一号棉、菜粕征购价格不高于交割结算价的120%,竞卖价格不低于交割结算价的80%。普麦、菜籽、动力煤、一号棉、菜粕、晚籼稻、粳稻、硅铁、锰硅之外品种征购价格不高于交割结算价的110%,竞卖价格不低于交割结算价的90%。
双方违约
买卖双方同时违约的,交易所按终止交割处理,并对双方分别处以违约部分合约价值5%的罚款。
部分违约
会员发生部分交割违约时,违约会员所接标准仓或者所得货款可用于违约处理。